領袖生簡介

領袖生組織

(1) 領袖生是一個直屬於學校訓導處的組織,由訓導老師指示及分派工 作。

(2) 領袖生由F.3、F.4及F.6同學擔任;當中設有一位總領袖生及六位副總領袖生負責監察、協調及溝通工作。

領袖生工作意義

(1) 為學校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風氣
(2) 為自己確立一個正確的待人處事態度
(3) 為同學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領袖生權利

(1) 可參予一切為領袖生舉辦的活動
(2) 可使用領袖生室
(3) 完成任期可得領袖生章一枚作紀念,並獲頒發一張服務証書
(4) 若表現良好,可獲獎分
(5) 若表現突出,可得最佳領袖生獎

領袖生義務

(1) 參予一切為領袖生舉辦的訓練
(2) 執行每天例行工作
(3) 協助執行老師指派的特殊工作


領袖生職權範圍

•  可口頭警告同學

•  可直接將破壞秩序的同學罰企

•  可將犯錯的同學記名處罰

•  若同學所犯校規較嚴重,可直接記缺點處罰

(5) 若情況嚴重或有爭議,可收取同學學生証交由訓導老師處理


領袖生工作守則

格言 : 以身作則
(1) 校服必須整齊
(2) 處事必須公正
(3) 必須守時
(4) 必須盡責
(5) 態度和藹而認真


領袖生過失

•  領袖生若觸犯校規,將與其他同學同等處理。

•  領袖生若工作上違反守則,需接受內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