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袖生簡介
領袖生組織
(1) 領袖生是一個直屬於學校訓導處的組織,由訓導老師指示及分派工 作。
(2) 領袖生由F.3、F.4及F.6同學擔任;當中設有一位總領袖生及六位副總領袖生負責監察、協調及溝通工作。
領袖生工作意義
(1) 為學校建立一個良好的學習風氣
(2) 為自己確立一個正確的待人處事態度
(3) 為同學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領袖生權利
(1) 可參予一切為領袖生舉辦的活動
(2) 可使用領袖生室
(3) 完成任期可得領袖生章一枚作紀念,並獲頒發一張服務証書
(4) 若表現良好,可獲獎分
(5) 若表現突出,可得最佳領袖生獎
領袖生義務
(1) 參予一切為領袖生舉辦的訓練
(2) 執行每天例行工作
(3) 協助執行老師指派的特殊工作
領袖生職權範圍
可口頭警告同學
可直接將破壞秩序的同學罰企
可將犯錯的同學記名處罰
若同學所犯校規較嚴重,可直接記缺點處罰
(5) 若情況嚴重或有爭議,可收取同學學生証交由訓導老師處理
領袖生工作守則
格言 : 以身作則
(1) 校服必須整齊
(2) 處事必須公正
(3) 必須守時
(4) 必須盡責
(5) 態度和藹而認真
領袖生過失
領袖生若觸犯校規,將與其他同學同等處理。
領袖生若工作上違反守則,需接受內部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