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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成目的: |
| .讓特殊教育同工分享應用資訊科技的經驗,共同發展適合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童的教育策略。 |
| .整合資源,推動在特殊教育應用資訊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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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望功能: |
| .交流應用資訊科技於教學及行政工作的經驗; |
| .共同探討應用資訊科技的教學法和教學資源; |
| .收集相關訊息和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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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形式: |
| .定期集會: |
定期舉行集會,討論共同關心的課題,匯報工作進度,交換資訊。初期暫定每兩月一次,於上課日舉行,參加學校須盡可能提供方便,委派代表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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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專案小組: |
按實際需要組織專案小組,就不同類別特殊學校的需要或其他相關的課題,進行研究或開發應用方案等。參加學校的代表須盡可能參與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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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半公開園地: |
利用網上園地,交流經驗和心得,討論有興趣的題目,發佈消息,共享網上資源等;同時,亦讓更多同工,包括:正推行融合教育的同工、復康服務工作者和家長們等,分享共同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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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 |
| 由合作團體委派代表組成統籌委員會,教育署課程發展處特殊學習需要組擔任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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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
| .出席定期集會和參加本計劃各項活動; |
| .使用本計劃研發或製作的成品; |
| .優先獲知本計劃發佈的資訊。 |
| .分享經驗和資源(包括在合法範圍內分享教學軟件); |
| .承擔推動及支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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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加資格: |
| .本港特殊學校或正推行融合教育的學校,參加學校必須委派不少於一位,但不多於三位教師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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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參加學校代表連續多次不參加本計劃的活動,統籌委員會可有權取消該校的成員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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